证监会私募部年初下发《关于开展2020年私募投资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》以来,福建、山西、四川、西藏、宁波等多地证监局已陆续向辖区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发出通知,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。
近日,上海证监局也下发了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辖区私募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将对部分上海辖区私募管理人进行专项检查工作。
检查对象
收到通知的上海辖区私募管理人
检查时间
截至2020年4月30日
检查方式
现场检查+非现场检查
特别提醒
上海辖区管理人可通过“证监会政务平台”查询是否收到通知,收到通知即为本次被选中对象。
账号: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(P码), 密码:csrc@2020
现场检查
一、做好人员安排,指定相关负责人配合此次现场检查工作,并确保在现场检查期间有关人员在岗配合。
二、协助、配合检查组工作,按照附件《材料清单》认真准备检查材料,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,指定协调、联络人员。
三、对检查人员对工作廉洁、公正情况进行监督,完成相关勤政廉政监督卡。具体现场检查时间将由后续通知。
非现场检查
完成《材料清单》中的1至5项并提交前述5项表格或报告的电子版一份+签章扫描件一份。相关附件发送至检查小组联络人邮箱,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填写附件4的相关表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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